2023汽开区“汽开盛惠”汽车促消费活动公告
为扩大汽车消费,营造共享盛惠良好氛围,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汽开区投入资金300万元开展“汽开盛惠”汽车促消费活动,并可与长春市汽车消费补贴叠加使用,先领先得,发完为止。具体公告如下...
购车时间(以购车时间为准):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如资金申请额度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同步结束。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2.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券。
3.购买车辆日期需在2023年11月28日(含)-12月31日(含)。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1)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3)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的第一页和第二页);在补贴发放到位之前,不可更改车牌号或者更名过户。
审核包含机审、初审、复审三个阶段。审核发放时间6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消费券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 - “我的” - “奖励” - “我的红包”- “专享红包”。
(1)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会显示“复审通过”,消费券按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
(2)消费者收到消费券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我的” - “奖励” - “我的红包”- “专享红包”。
1.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可申报其名下一辆汽车的消费券红包(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亲自申报)。
2.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上传不全等原因,云闪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请人可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3.如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且遇名额使用完毕的情况,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如消费者上传虚假材料占用名额,将取消参与资格;发现商家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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