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换新升级?骗你的!
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对支付机构发出今年第1号支付业务风险提示,称个别支付外包服务机构在特约商户推荐中诱导客户以刷卡消费形式扣取POS机具“押金”,并反复更改“押金”收费规则。
在某平台,针对“POS机押金”问题的量高达六七千条。其中,拉卡拉也有不少相关,包括不退押金、费率与宣传不符、收取激活费用等。
其一,2021年4月,部分群众接到某支付机构外包服务商的POS机业务推广电话。沟通中,业务员称为客户免费更换POS机,不收取任何押金、费用。客户装机后,业务员告知其须刷卡1001元才能激活使用。客户在该机具上刷卡支付后,又被扣除299元押金,询问后被告知6个月后可返还押金。
其二,2021年5月,有群众接到推广电话,业务员承诺使用POS机仅需缴纳99元押金,且可于收到POS机激活后当日退还。然而,用户激活POS机后,又在该机具上以刷卡形式支付了相应押金,但相关资金未能正常结算到账。该业务员之后又多次引导用户在机具上刷卡付款,但相关资金均未依约结算。
资深支付行业分析师王蓬博认为,收单机构主要的赢利模式是在商户通过POS机收费时收取一定比例的通道费。当前POS机具推广竞争压力较大,这导致支付机构为了吸引客户,采用退押金等形式进行推销。这种恶性竞争还会传导至外包服务商,导致支付机构在外包服务商的营销监管上出现疏漏。
为此,央行营管部要求支付机构强化受理终端及其入网管理,严禁通过网销、电销等形式,买卖POS机等业务受理终端,或以货到付款、收取押金等形式变相买卖业务受理终端的行为;规范收单业务宣传推广行为,不得开展“零扣率”“秒到账”等不正当竞争、误导性或者违法违规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外包服务机构管理、严格资金结算管理。
此外,支付机构要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纠纷与。风险提示要求,支付机构向用户提供POS机等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披露产品与服务内容时,应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全面;严禁开展虚假、、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营销活动,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在央行营管部发声后,中国银联也发布了《关于切实履行收单外包机构管理责任坚决整改违规拓展商户等行为的通知》,直指近期个别收单机构及其外包机构虚假宣传、冒用其他机构、违规扣除商户交易资金等行为。据悉,银联已约谈了相关收单机构,并责令其全面自查,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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