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开始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20〕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86号)及《关于调整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保险筹资等政策的通知》(徐医保待(2021)70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相关事项归纳指南如下...
1、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学生在就读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注: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我县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正常享受待遇的续保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且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自4月1日缴费的,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注:重点医疗救助对象、重残人员(指一、二级重残)、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等特殊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3.【银行柜面现场缴费】不具备手机缴费、网上银行缴费条件的,可持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页)到就近镇(街道)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柜面进行缴费。
1.已经成功缴纳城乡医保的个人,无论何种缴费方式,均可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电子票据。
1.新参保(新生儿除外)和断保人员缴费的,需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件,先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后,方可缴费,且有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2.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后,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至12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3.如有参保和待遇问题,请咨询医保部门和各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缴费方面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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