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确保百姓真正享受惠民政策,全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合法有序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捏造交易记录、虚构交易对象、恶意串通哄抬价格、先涨价后打折、价格,骗取以旧换新补贴等一切违反活动规则,侵害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
为强化监督,设立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机关进行处理。
举报人必须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信息必须真实、详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商品信息及证据材料,盟行署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盟行署诚挚邀请每一位市民成为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者、参与者,共同营造诚信、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同时,呼吁所有参与商家秉持诚信经营原则,严格遵守活动规则,共同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释放政策红利。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和“救命钱”,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职业骗保人、参保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11.药店自建诊所或与社会办诊所合作,根据售药需要随意开具与患者病情不符、用量不符的药品处方;超量多开药品,申请医保基金结算相关费用。
5.违反医保政策,帮助非参保人员虚构劳动关系等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如鉴定意见等骗取医保资格。
1.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如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药品名称、规格、涉及金额、相关票据凭证等,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欺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要求,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